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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个项目最高领投1500万元!广州科技创新母基金投资管理实施细则公布

来源:互联网 作者:广州之窗 发布时间:2022-06-17

近日,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印发实施《广州科技创新母基金直接股权投资管理实施细则》(下称《细则》)。其中提到,通过在广州科技创新母基金框架内开展直接股权投资(下称“母基金直投”),支持广州市内早期科技企业发展壮大。

此前,由财政资金构成的母基金撬动社会资本开展投资。《细则》发布后,母基金将以有限合伙人的出资形式参与直投。母基金直投将按照“政府引导、科学决策、市场运作、风险容忍”的原则进行管理和运作。

主投“双创”赛事、专精特新等企业

根据《细则》,母基金直投资金通过有限合伙企业进行直接股权投资。原则上,领投时单个项目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跟投时单个项目投资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投资后对被投企业参股比例不超过20%、不成为被投企业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同时,《细则》鼓励母基金直投资金受托管理机构的团队按照母基金直投金额的1%—10%进行跟投。

母基金直投的企业须为广州市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此类企业所属领域符合广州市产业发展规划,主要为在国家、省、市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内,从事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服务或从事商业模式创新等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

同时,母基金聚焦“投早”“投小”。该基金的投资对象须为其首两轮外部机构投资或该基金投资决策时企业设立时间不超过5年(生物医药领域企业设立时间可放宽至10年以内)的企业。

从公司数据的“硬指标”看,母基金直投对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资产总额或年销售收入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净利润不超过800万元。

《细则》特别指出,母基金直投主要投资于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等“双创”赛事企业、国家(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在穗高校、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科技成果在穗转化设立的企业;符合上述基本投资标准的其他优秀企业也可纳入投资范围。

直投同时为企业提供后轮融资等增值服务

母基金直投的具体投资管理决策,将由母基金直投资金受托管理机构按照市场化方式进行。市科学技术局不参与具体项目投资决策。这就为市场参与资源配置进行了“松绑”。《细则》中,为受托管理机构的运营提出了部分原则性要求。

例如,母基金直投资金受托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国内外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新技术、新动态的跟踪和研究,做好与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州赛区)以及相关高校、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的沟通对接,形成项目储备库。

再如,母基金直投资金受托管理机构应做好投资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中包括具体负责项目的投后跟踪管理,除了监控被投企业经营进展外,还应为企业提供战略性咨询、策略性咨询、资本运作建议、对接资源、团队搭建、后轮融资等增值服务,使企业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快速成长、增值。

为了对母基金直投资金受托管理机构进行激励,《细则》对每个投资项目将进行单独核算,若单个投资项目实现退出且产生收益,受托管理机构将根据项目的具体收益率情况,获取不同比例的收益分配。

例如,收益率为 20%(含)—50%,则收益部分的15%分配给母基金直投资金受托管理机构;收益率为200%(含)以上,则收益部分的40%分配给母基金直投资金受托管理机构;其余收益留存有限合伙企业,继续用于开展直接股权投资。